说到后来,他眼神越来越幽怨。你看,你都逃婚了,我还给你机会呢。
江忆双手交握,指节苍白。思考良久,她闭上眼睛。
她在做什么!
她竟在给沈千离找借口!
江忆深吸口气,睁开眼睛,“你不过是在给长工找借口。”
“怎么是给长工找借口呢?”方绍不敢苟同,音调拔高,“分明是在给寡妇找借口,继续喜欢长工的借口!”
自知
“分明是在给寡妇找继续爱长工的借口!”
方绍一脸得意,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。
他能听出来这个故事意有所指,但他一直把江忆当做康小郡主。
康小郡主不是寡妇没有孩子,所以他便自然而然地排除了江忆自证的可能性。
闻言,江忆心里又是另一番滋味。
其实从话出口的那一刻起,这个故事的意义就变了。
她向后退了几步,重重靠在木台上,天青色的宽袍因这动作堆叠出层层叠叠的褶皱。
江忆扯起袖子看了褶皱半晌,认真地,伸出另一只手开始整理。
直到整理的一丝褶皱都没有,她放下手,勾了勾唇角。
随即笑容便凝固了。
没有弹性的棉布料,离了她的手,转而又堆做一团。
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。
她很想大声问问自己,江忆啊江忆,你怎么了?
你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什么?
你想听方绍说什么?
你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替你理清心绪了?
女人咬着唇,半勾不勾的唇角怎么看怎么带着点讽刺的意思。
方绍好奇,也靠在她旁边,肩膀轻轻蹭了下她肩膀。
“喂,想什么呢?”
江忆呢喃,“不需要。”
方绍脑袋探过去,“什么不需要?”
“没什么。”江忆不小心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。
不需要,她在心里继续对自己说。
她足够了解自己,理性克制也是她,感性执拗也是她。
她确实喜欢了,现在也确实不舍。
她为喜欢上一个势均力敌的人欣喜,也为他的欺骗隐瞒愤怒。
如方绍所说,故事里少一个条件,那个条件也是她现在最想证实的。
他到底喜不喜欢她。
其实她深知,以沈千离的心智,没必要用欺骗感情的方式留下她这面「旗帜」。
只是,他从未对他们的关系表达过明确的看法。
他说过欣赏,没说过喜欢。
人在感情里就是这样,没自信,想要承诺,想要安全感。
江忆叹了口气,抬起头,望着天空缱绻的云朵。
她这只老牛,好像被沈千离那棵嫩草吃定了。
可惜嫩草到现在都没下落呢。
想到这,江忆叹了口气。今天出来是为了打探沈千离下落的,没成想被人潮拦住了,还碰到了佟佐那个极品渣男,还被极品渣男做的极品事气个够呛。
百姓……渣男……江忆火烧屁股一样,立马弹了起来!
结合百姓说的话,和沈千离离开之前愤怒的表情,江忆这才猜到,沈千离可能是去处理「前朝余孽」的问题了!
如果他也在战场上的话,刀枪无眼,他会不会受伤?
「谢了。」江忆抬手跟方绍打了个招呼,“我先走了。”
女人的态度与方才大相径庭,方绍「嘿」了一声,“你把我当什么了,问完就走?”
「算是朋友了。」江忆匆匆忙忙,转头一笑,眨了眨眼睛,“还有,故事里的「寡妇」就是我。”
方绍:“什么意思?喂!喂!你别走!喂!”
江忆一分钟都不想等,马上就想见到沈千离,想确认他是不是安然无恙。
她没叫任何人,也没准备马车,什么都没带,自己出了城。
有飞殇在,她不用担心安全问题。一里后道路分出了三个岔路口,低头看了一眼,她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右侧的路。
右侧土路的马蹄印比其他两条路都深。
战马的铠甲最少要二三十斤,重量必然大于其他马匹,蹄印也会深很多……
由此可以推断出来佟佐大军是从这边回的城,所以沈千离大概率也在右边。
江忆边低着头赶路,走到晚上也没见到沈千离半个影子。
公主的壳子身娇体弱,她终究是累了,无奈之下找了家乡野客栈投宿。
进到房间里之后她才后悔,破客栈又阴又潮,还有股子奇怪的味道。
算了,既来之则安之。江忆找店小二点了两个菜,一刻钟之后菜端了上来。江忆看着一个盆一个盘暗暗咋舌。
这两个菜的名字特别美,一道名曰镜花水月,是道汤,清汤寡水,捞到最下面才捞出来一筷子海菜。
另一道名曰阳春白雪,上面是一层白花花的糖,拨开白糖,好嘛,下面是码成圆形的西红柿瓣,象征着春日艳阳。
西红柿还没熟透。
原来创造力强是老祖宗一代代传下来的。
坑人也是老祖宗一代代传下来的。
江忆囫囵塞了两口,撇下筷子就吃不下去了。她向来不挑食,但这两个玩意实在是让人倒胃口。
填不饱肚子,心气儿也就顺不起来。江忆裹紧外套,把凳子踢到一边,推开窗子想散散霉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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